日本广岛大学“3+1”交换生项目
时间:2025-02-28
一、申请资格
申请者应满足以下4点要求:
1.湖南科技大学2022级或2023级(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生为2021级或2022级)、且派出时(2025年10月1日)为湖南科技大学三年级或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生为四年级或三年级本科在校生)。二年级、三年级所有本科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2.具备以下任一日语能力:
(1)三年级:
①日语能力考试N1
②具备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N1水平的语言能力
(2)二年级:
①日语能力考试N1或 N2
②具备相当于日语能力考试N1或N2水平的语言能力
※1 推荐具备以下英语能力: TOEFL(iBT)61 以上,TOEFL(PBT)500 以上,IELTS(Academic)5.0 以上,或 CET(大学英语考试)六级。
3.确保能够获取赴日留学所需的日本国签证。已于日本国内其他大学进行交换留学的学生,可能延迟或无法重新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CoE)。
二、交换时长
请注意,根据就读所在年级,交换留学的时长有所不同。
1.四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五年级):
交换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6月末
*在广岛大学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活动及毕业论文写作。
*交换留学期间可修取课程学分,所获学分可与湖南科技大学要求的学分进行换算。
交换留学结束后,在满足所需条件的情况下,学生可经过一段时期的研修,参加广岛大学研究生考试,合格者将于2026年10月或2027年4月成为广岛大学硕士研究生。
2.三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四年级):
交换时间:2025年10月1日~2026年9月末
以森户国际高等教育学院开设的语言综合学习课程为主。所获学分可与湖南科技大学要求的学分进行换算。
三、学费
1.四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五年级):399600日元(约合人民币19300元)
2.三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四年级):532800日元(约合人民币25740元)
四、住宿
广岛大学可为留学生介绍住宿,住宿相关费用由学生自行负担。因数量有限,3+1项目留学生原则上不安排入住学生宿舍。
住宿信息参考:
东广岛校区单人公寓月租约为20000~50000日元,每月生活费(含住宿费)约为80000~100000日元。
(东广岛校区:教育学院、文学院、综合科学学院、经济学院、工学院、信息学院、理学院、生物生产学院)
霞校区及东千田校区单人公寓月租约为30000~60000日元。
(霞校区:医学院、齿学院、药学院)
(东千田校区:法学院——法学院自2023年度起迁移至此。部分课程可在线上学习,部分课程需线下授课, 因此根据所选课程,可能需要在东广岛校区和东千田校区之间定期往返,单程约需2小时)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书(使用模板)(附件1a、附件1b)
2.湖南科技大学在籍证明
3.湖南科技大学成绩证明
4.湖南科技大学各学院院长等署名的推荐信(需注明预计毕业日期)(附件3)
5.履历书(使用模板,并贴照片)(附件4)
6.语言能力证明材料(附件5a、附件5b、附件5c)
(1)以下的日语能力证明文件(必需)
【申请四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五年级)(任选其一)
①日本语能力考试 N1 成绩证明
②日语能力证明书(使用模板)
【申请三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四年级)(任选其一)
①日本语能力考试 N1 成绩证明
②日本语能力考试 N2 成绩证明
③日语能力证明书(使用模板)
(2)以下的英语能力证明文件(任选其一)
①TOEFL(iBT)61 以上,TOEFL(PBT)500 以上,IELTS(Academic)5.0 以上,或 CET 六级
②英语能力证明书(使用模板)
提交的申请材料要求:
※1需使用日语或英语。
※2 电子版需提交 Word 格式。
※3 四年级学生需在申请表中填写在广岛大学的研究计划,研究题目在指导教师确定后不得更改。
※4 证件照片要求: ① 6个月内拍摄、无修正的正面照片;②照片中仅有申请者本人;③无帽正面拍摄,背景无阴影;④不得提交牙齿外露或修饰面部特征的照片(如放大眼睛、美白皮肤、修改痣、皱纹等)。
※5 提交最高级别的日本语能力考试或英语能力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 日语能力证明书仅限由所属大学的日语教师或用日语授课的指导教师填写,英语能力证明书仅限由英语教师或用英语授课的指导教师填写。
“相当的语言能力”是指未参加日本语能力考试或英语能力考试,但具备与其相当水平的语言能力,并且在参加相关考试时预计可以达到相应级别(N1或N2)合格或达到相应分数的情况。
7.出国出境审批表(附件6)
六、选拔方法
对满足资格条件的申请者,将综合评估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学业成绩、语言能力等)以及面试(包括沟通能力及学习意愿等)。
七、选择导师
1.申请四年级 (建筑、规划专业为五年级)
请参考“教师名单”、“积极接收的教师/讲座名单”和“广岛大学研究者指南”,结合研究领域填写希望的指导教师(2名)。
部分指导教师对申请条件有要求,请参考附件“指导教师申请条件一览”。
注意,所填写的指导教师不一定能成为实际的指导教师,且附件“不可接收教师名单”中的教师不能作为指导教师申请。
参考:广岛大学研究者指南
https://www.guidebook.hiroshima-u.ac.jp/en
2.申请三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四年级)
无法选择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学校根据申请材料决定。
八、课程安排
根据派遣大学的年级不同,课程安排如下。
1.四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五年级):
2025年度第3学期至2026年度第1学期(10月至次年6月)
2.三年级(建筑、规划专业为四年级):
2025年度第3学期至2026年度第2学期(10月至次年9月)
参考:广岛大学课程安排
https://momiji.hiroshima-u.ac.jp/momiji-top/learning/class-schedule.html
九、申请方式及期限
请将第5项“申请材料”中所列材料,按照以下要求提交。
1.电子档
(1)提交方法
请将所有材料整理后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提交到国际交流处邮箱: faoffice@hnust.edu.cn
文件名格式为:(广岛大学交换生)学院-专业-姓名(例:(广岛大学交换生)外国语学院-日语系-张三)
(2)提交期限
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7:30前
2.纸质档
(1)提交方法
请将所有材料整理齐全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到国际教育楼202办公室(国际交流处国际交流科)
(2)提交期限:
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7:30前
十、申请及审核流程
l 2025年3月
提交申请材料
l 2025年4~6月
线上面试
l 2025年7月
通知审核结果,确定导师,交付入学许可书
l 2025年7月末
申请“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l 2025年8~9月
申请赴日签证
l 2025年10月1日
开始广岛大学“3+1”项目
十一、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
廖老师 18163912229
侯老师 0731-58290993
QQ群:759863002
2.现场咨询:
湖南科技大学国际教育楼202(国际交流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