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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1.     为做好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有关要求,现将我校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和资助期限: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项目(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1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二)资助内容: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选派渠道: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高级研究学者(博士生导师短期项目):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二)年龄条件

1.攻读博士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外语水平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时间安排

1.3月10日-3月2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2.3月24日前,学生提交《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系统下载)至所在学院,由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是否满足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等严格把关,填写推荐意见,完成推荐工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另需由所在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审、考察,并填写《校内评审意见表》(附件2)。

3.3月25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国际交流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aoffice@hnust.edu.cn,具体参考材料清单(附件3)。

4.3月28日前,国际交流处完成所有推荐工作,并向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

(二)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于2025年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机票预订等派出手续。博士生导师短期项目留学人员免签《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3.留学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

4.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五、其他

(一)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二)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处:侯老师 58290993 国际教育楼202室

如需咨询,请申请人以“学院+姓名”方式扫码申请入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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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公派留学项目申请表

附件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3:材料清单



             国际交流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