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次获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时间:2023-12-27
近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确定2024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美〔2023〕40号)。我校首次获得该项目的立项资助,这标志着我校在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上实现了零的突破。
本次获批的“先进材料设计与绿色化学创新领军人才培养项目”依托我校优势学科,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和南非大学开展合作,通过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为我校师生提供一流的学术资源和研究机会,接触最先进的科研成果和最新的技术,不断提升我校教学和科研创新能力,持续推动我校“双一流”建设和发展。该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2024-2026年),主要依托学校开展项目实施、管理和人员选拔工作。该项目录取人员均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奖学金。
该项目2024 年人员申请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 第一批为3月1-10日;第二批为9月 1-10日。项目相关学科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自今年年初启动项目申报工作以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交流处积极组织,于8月获批成为项目实施单位。在此基础上,国际交流处牵头协同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同确定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准备项目申报书及专家评审答辩。
该项目的成功获批是我校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突破,它不仅标志着我校在国际化建设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也为我校未来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项目实行“先立项,后选派”的管理模式,获批项目执行期为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人员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审:侯花蕾 二审:曾望东 三审:吕爱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