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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docx

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稳步推进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698)要求,现将我校202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访学期限

(一)访问学者:3-12个月

(二)博士后:6-24个月

、申报对象

(一)学校在职在岗工作两年及以上人员

(二)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

(三)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已取得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且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及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五)中层领导干部需事先报组织部门同意后才能提交申请。

、申报程序

(一)个人提交申请91-95日)

申请人填写《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撰写出国研修计划和目标任务

(二)单位推荐(96-98日)

1. 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表现情况出具500字以内的书面推荐意见,明确申请人的学习工作情况,学术水平和发展潜力,学科及职业发展规划,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培养计划,推荐意见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一个单位有多名申请人的须有排序。

2. 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申请人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须为申请人出具思想政治鉴定意见,明确申请人的思想政治水平和师德师风情况,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3. 组织院内专家评审:所在单位为每位申请人组织专家(至少3名专家,专家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具有三个月及以上出国交流经历,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依据申请人基本情况、研修计划以及依托科研项目等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3,填写专家组评语,专家签字,无需打分、盖章和填写校内排序)。专家评审意见将作为单位推荐、学校遴选拟推荐人选的重要依据。

(三)学校遴选(99-915日)

学校审核申请人材料,组织专家评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遴选。

(四)校内公示(916-922日)

学校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报校务会审定。

(五)网上申报(923-925日)

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表。

(六)材料上报(926-930日)

学校通过信息平台完成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推荐意见,提交电子推荐公函、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等材料,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材料提交

请各有关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9817:00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楼A303),电子版打包发送至faoffice@hnust.edu.cn

(一)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二)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三)个人出国研修计划和目标任务

)思想政治鉴定意见

)单位推荐意见

)合格的邀请函

)合作导师简历

)专家评审意见表

)外语成绩证明

、网上申报

拟推荐候选人接到通知后,于925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提交申请完成以下工作:

(一)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二)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关材料:

1.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应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应按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192025年青骨项目申请人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但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202512,并早于202612);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资金资助情况;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4.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5. 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申请人需参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学校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6. 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7. 获奖证书复印件。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待系统生成CSC学号后,应将申请表打印签字和其他附件材料复印件一份925日前17:30报送国际交流处备存。

、其他要求

(一)申请人在申报时应确定好留学单位和具体出国时间。留学单位须优先选择世界排名靠前、综合实力突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提前了解留学目的地对国家公派访学人员的接收政策,确保顺利成行。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的,5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申请人须按要求参加出国留学人员行前培训,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提前做好环境安全研判工作。

(三)各相关单位须认真做好本单位近三年的教师出国研修规划,有计划地推进教师出国研修工作;申请人须做好自己未来三年的职业发展规划,合理处理出国研修和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联系人:曾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5829145458290993

邮箱:faoffice@hnust.edu.cn

附件1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

附件2: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附件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4:湖南科技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评审办法


湖南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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