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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3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

关于遴选2013年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通知















































  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吉首大学、怀化学院:               为支持东南亚各国开展汉语教学工作,应外方需求,国家汉办定于2013年2月至4月组织开展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柬埔寨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选拔和培训项目,并在我省招募赴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请你单位协助做好有关遴选工作(名额分配表附件1)。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 (一)招募对象 主要从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中选拔,具有教学经验、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 (二)招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岁至30岁之间。 (三)招募程序 1.请各校组织志愿者参加报名,通过面试和笔试等方式按分配名额数遴选候选人。 2.请各校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各候选人《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原件(见附件2)、普通话证书、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加盖原件审核章)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快递或送至我厅国际交流处。我厅将对各校遴选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名单于1月12日前反馈至各校。 3.通过我厅初审的候选人须登陆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4.请各校于2013年1月16日前将志愿者候选人推荐名单(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名单格式见附件3)及候选人填写的《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盖章纸质版)报到我厅,由我厅汇总后统一报至国家汉办。我厅不予受理未通过我厅初审的候选人相关材料。 二、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选拔考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2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 (一)培训方式为全日制; (二)培训时间为2013年2月至4月,共600学时; (三)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试及定岗。 1.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2.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3年4月中  旬; 3.定岗: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四、派出 (一)派出时间为2013年4月至5月; (二)任期1-3年。 五、待遇 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六、管理措施 (一)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二)请各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为志愿者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联系人:郑海蓉 王红冰 电 话:0731-84714936,84720174 传 真:0731-84715481 地 址:长沙东二环二段238号国际交流处 E-mail: hnjytwsc@163.com 邮 编:410016 附件:1.2013年赴泰志愿者储备人员招募名额分配表 2.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3.2013年赴泰志愿者储备人员推荐名单(空白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2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