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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5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 2025 港澳及华侨学生、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20252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二、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类别:本科生奖学金

等级: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2名

奖励标准:一等奖每生每学年 6000元;

二等奖每生每学年 5000

三等奖每生每学年 4000 元。

三、名额分配

根据湖南下达的2025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分配指标,我校本年度相关本科生奖学金指标如下: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2个。

四、申请和评审

(一)申请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39 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教〔202213 号)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华侨学生,依据申请程序,按学年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二)评审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受理港澳及华侨学生的申请材料,具体负责组织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等额评审,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 5 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建议获奖学生名单。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内容

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学院审核意见栏必须加盖学院公章)。

(二)材料报送时间

2025年10月16日10:00前,将所报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留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office@hnust.edu.cn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留学生管理科江老师,0731-58291917 

附件: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湖南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处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