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首页 > 关于我们 > 岗位职责 副处长、副院长、副主任岗位职责 时间:2024-03-13 副处长、副院长、副主任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负责因公出访(含港澳台地区)的申办和管理事宜;负责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 (3)负责长、短期专家(含外籍教师)项目聘请计划的制订、申报、实施和总结。 (4)负责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校领导有关国际交流函件的起草与回复事宜。 (6)负责国际交流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7)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8)负责各类引智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