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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长、院长、主任岗位职责

处长、院长、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国际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全面工作。

(2)制订学校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协助分管校领导召开全校对外交流工作会议,主持本处会议,研究决定重要工作。

(4)负责与国(境)外高校建立校际关系,开辟对外交流渠道。

(5)负责拟定或审核涉外教育领域交流合作协定。

(6)负责学校主办国际学术会议的申办工作。

(7)负责制订校领导出访计划、专家聘请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国际教育学院制订留学生管理制度、招生计划、教学安排并组织实施。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