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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简章》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五)符合项目简章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网址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83

二、申报对象

(一)在校教职工。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三)申报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及项目简章中规定属于暂不受理情况的人员。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 2022年11月6日前,申请人应按照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完成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项目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与美国圣母大学合作奖学金”。

2.2022年11月7日前,申请人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国际交流处,申请材料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提供一份由所在二级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的原件,另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发办公信箱:faoffice@hnust.edu.cn, 由学校统一填写后加盖学校公章。

3.2022年11月15日前,我校将申报纸质材料寄送至湖南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准备好申请资料。如有疑问,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电话: 58290993 侯老师 58291454 王老师



                                 国际交流处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