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因公赴港澳手续办理流程.docx
时间:2026-04-21
湖南科技大学因公赴港澳手续办理流程
(提前2个月)
一、校内审批和公示
(一)填写《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员工出国(境)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1-2),由各相关单位逐一签署意见审批后将《审批表》原件送至国际交流处。
(二)在所在单位网页就出境任务、时间、前往国家及路线、经费预算等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模板见附件3),并将公示截图和公示情况发至国际交流处。
二、通行证信息采集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湘潭市天龙照相馆(电话:58211888)采集赴港澳通行证照片;到湘潭市市委大楼1713室市外事办(电话:58580178/58583198)采集赴港澳通行证指纹和签名。
2.或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湖南省外事办三楼**大厅(长沙湘汇大厦三楼)通过自助拍照(指纹)一体机采集照片、指纹和签名。
注:通行证在任务审批通过后由湖南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制作。
三、材料准备
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电子版,到国际交流处A303室填报系统。材料清单:
1.信息采集表(附件4);
2.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邀请人和被邀请人身份对等,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出访内容、费用承担方等);
3.行程表(注意:行程表一经审批,不得随意改动,包括车次等,如有改动,需重新审批);
4.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分开,图片格式);
5.电子照片20位数字编码(采集照片后后可获取)。
四、系统报批
系统填报后导出报批表格,按要求找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材料扫描上传系统并报批,原件自己留存,待通行证出来后凭原件至湖南省外办**大厅领取通行证及批件。
系统上传报批材料清单如下:
(一)湖南省因公赴港澳报批件
(二)团长责任告知书
(三)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四)邀请函
(五)行程表
五、出访后完成工作
港澳通行证实行统一管理,出访人员应在归来后7日内将所持通行证交至国际交流处保管。同时提供出访报告,内容包括团组信息、成员信息、出访地信息、成果信息,并提供代表性出访照片等附件材料。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3:公示(模板)
附件4:任务申报数据采集表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58290993,13667413386
国际交流处
202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