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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办理流程.docx

湖南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办理流程

(提前3个月办理)

一、校内审批

(一)根据人员类别填写申请表

1.湖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

2.《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附件2

(二)各相关单位逐一签署意见

(三)将《审批表》原件至国际交流处A303存档。

二、公示(5个工作日)

在所在单位网站或信息公开栏公示以下内容:访任务、时间、国家及路线、经费预算公示模板见附件3)。

将公示截图和公示情况发至国际交流处

注意:出访时间离抵中国境的时间为准

三、护照信息采集(二选一)

(一)湘潭市

1.携带身份证到湘潭市天龙照相馆电话:58211888采集照片。

2.到湘潭市市委大楼1713室市外事办电话:58580178/58583198采集指纹和签名

(二)长沙市

携带身份证到湖南省外事办三楼**大厅(长沙湘汇大厦三楼)通过自助拍照(指纹)一体机采集照片、指纹和签名。

四、系统填报出访信息

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电子版,到国际交流处A303填报湖南省因公出国管理服务系统材料清单:

1.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报数据采集表附件4);

2.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邀请函须为外国单位人员邀请发出,邀请人和被邀请人身份对等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出访内容、费用承担方

3.行程(格式及要求见附件5模板注意:行程表一经审批,不得随意改动,包括航班,如有改动,需重新审批

4.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分开图片格式)

5.电子照片20位数字编码(采集照片后可获取

五、团组报批

系统填报后导出湖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报批表格,按要求找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将签字盖章的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上传系统并报批,原件自己留存团组获批、护照制作完成后凭以下材料原件湖南省外事办三楼**大厅领取护照及批件。

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湖南省因公出国任务审批(确认)表及人员名单

2.团组人员征求意见表及人员备案表

3.因公出访公示说明及团长责任告知书

4.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

5.行程表

六、签证办理

任务审批通过、护照办妥后

无需办理签证的团组携带任务申报材料原件直接前往湖南省外事办三楼**大厅领取任务批件、护照和出境证明,执行出国任务。

(二)需要办理签证的团组,按照以下步骤申请签证:

1.签证信息填报

前往国际交流处A303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的打表材料,同时查询该国签证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送签材料;

2.核表缴费、确认送签材料、送签

根据外事办提示核对使馆表,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并粘贴照片,带申报材料原件、使馆表及送签材料前往省外办**大厅(长沙湘汇大厦三楼),先持报批材料原件在因公护照窗口领取任务批件、因公护照及签证事项表等材料,在缴费窗口缴费后前往因公签证窗口递交送签材料,按工作人员要求办理送签手续。签证时间因国而异,请等待外办签证室通知领取有签证的护照,按期出访。

七、出访后需完成工作

1.归还证照。因公护照实行全国联网管理,出访人员应在回国后7日内将所持公务普通护照交还至湖南外事办护照室。所有信息页请自行拍照留存。

2.出访情况公开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网站对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经费等实际执行情况出访报告等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截图发至国际交流处

3.系统填报。回国后1个月内到国际交流处A303登陆湖南省因公出国管理服务系统,完善出访信息、填写出国任务成果、上传相应附件。

特别提醒:未按时完成归国填报工作,将影响全校出国境手续办理,且系统将不再受理本人再次出国境业务。

八、其他事项

1.出国至少提前3个月办理,遇寒暑假需相应提前办理。国际交流处不接受临时急件。

2.严格按批准的行程执行公务,不超时、不绕道,不前往未经批准的国家(地区),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相关保密规定。

3.自行留存校内审批表、省外办批件、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或照片,按财务要求进行报账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3:公示(模板)

附件4: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报数据采集表

附件5:行程表(模板)

附件6: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7: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58290993,13667413386

邮箱:faoffice@hnust.edu.cn

    国际交流处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