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办理流程.docx
时间:2026-04-21
湖南科技大学因公出国办理流程
(提前3个月办理)
一、校内审批
(一)根据人员类别填写申请表
1.《湖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附件1)
2.《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附件2)
(二)各相关单位逐一签署意见。
(三)将《审批表》原件交至国际交流处(A303)存档。
二、公示(5个工作日)
(一)在所在单位网站或信息公开栏公示以下内容:出访任务、时间、国家及路线、经费预算(公示模板见附件3)。
(二)将公示截图和公示情况发至国际交流处。
注意:出访时间以离抵中国境的时间为准。
三、护照信息采集(二选一)
(一)湘潭市
1.携带身份证到湘潭市天龙照相馆(电话:58211888)采集照片。
2.到湘潭市市委大楼1713室市外事办(电话:58580178/58583198)采集指纹和签名。
(二)长沙市
携带身份证到湖南省外事办三楼**大厅(长沙湘汇大厦三楼)通过自助拍照(指纹)一体机采集照片、指纹和签名。
四、系统填报出访信息
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电子版,到国际交流处A303室填报湖南省因公出国管理服务系统。材料清单:
1.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报数据采集表(附件4);
2.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邀请函须为外国单位人员邀请发出,邀请人和被邀请人身份对等,内容包括:被邀请人信息、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出访内容、费用承担方等);
3.行程表(格式及要求见附件5模板,注意:行程表一经审批,不得随意改动,包括航班,如有改动,需重新审批);
4.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分开,图片格式);
5.电子照片20位数字编码(采集照片后可获取)。
五、团组报批
系统填报后导出《湖南省因公出国任务申报表》等报批表格,按要求找相关领导签字并盖章。将签字盖章后的材料扫描成PDF文档上传系统并报批,原件自己留存。团组获批、护照制作完成后凭以下材料原件至湖南省外事办三楼**大厅领取护照及批件。
系统上传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湖南省因公出国任务审批(确认)表及人员名单
2.团组人员征求意见表及人员备案表
3.因公出访公示说明及团长责任告知书
4.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
5.行程表
六、签证办理
任务审批通过、护照办妥后:
(一)无需办理签证的团组,可携带任务申报材料原件,直接前往湖南省外事办三楼**大厅领取任务批件、护照和《出境证明》,执行出国任务。
(二)需要办理签证的团组,按照以下步骤申请签证:
1.签证信息填报
前往国际交流处A303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的打表材料,同时查询该国签证所需材料、按要求准备送签材料;
2.核表缴费、确认送签材料、送签
根据外事办提示核对使馆表,确认无误后打印、签字并粘贴照片,带申报材料原件、使馆表及送签材料前往省外办**大厅(长沙湘汇大厦三楼),先持报批材料原件在因公护照窗口领取任务批件、因公护照及签证事项表等材料,在缴费窗口缴费后前往因公签证窗口递交送签材料,按工作人员要求办理送签手续。签证时间因国而异,请等待外办签证室通知领取有签证的护照,按期出访。
七、出访后需完成工作
1.归还证照。因公护照实行全国联网管理,出访人员应在回国后7日内将所持公务普通护照交还至湖南省外事办护照室。所有信息页请自行拍照留存。
2.出访情况公开。回国后1个月内在单位网站对团组全体人员的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经费等实际执行情况,出访报告等进行公开,并将公开截图发至国际交流处。
3.系统填报。回国后1个月内到国际交流处A303登陆湖南省因公出国管理服务系统,完善出访信息、填写出国任务成果、上传相应附件。
特别提醒:未按时完成归国填报工作,将影响全校出国境手续办理,且系统将不再受理本人再次出国境业务。
八、其他事项
1.出国至少提前3个月办理,遇寒暑假需相应提前办理。国际交流处不接受临时急件。
2.严格按批准的行程执行公务,不超时、不绕道,不前往未经批准的国家(地区),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相关保密规定。
3.自行留存校内审批表、省外办批件、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等复印件或照片,按财务要求进行报账。
附件1:湖南科技大学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2:湖南科技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3:公示(模板)
附件4:因公临时出国任务申报数据采集表
附件5:行程表(模板)
附件6: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7: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侯老师
电话:58290993,13667413386
国际交流处
2026年4月
